港股制度要变!分拆上市限制期由三年缩短至一年

  港股上市制度 ,或迎来新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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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21日,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港交所”)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交所刊发《询问 文件》,就一系列建议征询市场意见 。各项建议旨在优化上市发行人有关公司交易的监管规定 ,从而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的竞争力。本次询问 期为期10周,至2026年11月30日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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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介绍,此次询问 为香港联交所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的第二阶段 ,聚焦发行人上市后进行须予公布的交易、关连交易及分拆上市所交易时须遵守的规定 。各项建议旨在让上市发行人更灵活地进行公司交易,同时透过提升披露要求及有效的董事会问责机制,维持适当的投资者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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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:“香港交易所致力于持续完善上市机制 ,使其与时俱进 、满足香港日益多元化的发行人及投资者生态圈不断变化的需要。这次改革旨在让发行人进行公司交易时拥有更大灵活性及确定性 ,在时间及成本方面提升效率,同时透过及时、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有效的董事会问责机制,维持投资者保障 。我们欢迎市场各界积极发表意见 ,与我们携手巩固香港作为领先世界 金融中心的地位。 ”

  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改革提出了众多新举措:比如将母公司上市后不可提交分拆上市申请的限制期,由三年缩短至一年;将关联人士持有附属公司的股权门槛 ,由10%提高至30%;需股东批准的主要交易门槛由25%提高至50%等。

  具体来看,本次新一轮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:

  一是须予公布的交易,这一改革旨在提升企业交易效率 ,同时加强适时披露 。

  1.优化衡量交易规模的方法

  相关建议:

  删除“盈利比率”测试;保留资产比率、收益比率 、代价比率及股本比率四项测试;

  在计算代价比率时,可以市值或资产净值两者中较高者作为比较基准 。

  建议原因:

  盈利比率容易出现异常结果,交易的重要性仍可透过收入比率及资产比率等指标有效衡量。

  对于重资产型企业 ,市值未必准确反映其实际财务状况。引入资产净值比率,可从股东权益、市场影响及财务实力等不同角度,更全面评估交易的重要性 。

  2.调整交易分类及重要性门槛

  相关建议:

  须予披露交易5%的现行门槛不变;

  须股东批准的主要交易门槛由25%提高至50%(涉及提供财务资助/证券/其他投资活动的交易除外 ,仍维持25%);

  取消非常重大出售事项(VSD)及非常重大收购事项(VSA)分类。

  建议原因:

  简化分级 ,提高企业执行交易的效率。

  提高须予披露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,确保投资者能及时获取足够信息评估交易影响 。

  重大交易仍需股东批准,因此在提升企业完成交易的灵活性和确定性的同时 ,并未削弱股东对关键交易的监督权。

  3.关于日常业务范围内的交易

  相关建议:

  在一般日常业务中进行资产收购或租赁,即使构成主要交易,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豁免刊发通函及股东批准。

  建议原因:

  删除不必要的程序 ,这类交易通常不会改变公司的核心业务方向,公告披露可确保投资者掌握相关信息 。

  4.加强交易公告披露

  相关建议:

  所有须予公布交易的公告须披露:

  交易主要条款;

  交易目标的关键财务信息;

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重要信息。

  在指定情况下,上市公司须就交易进展进一步公告

  建议原因:

  更早、更全面的信息披露:投资者在交易首次公布时便能获得实质性的信息。

  持续披露重大进展 ,提高交易透明度,让市场掌握最新情况 。

  二是关连交易,旨在重点监管利益冲突风险较高的情况。

  1.调整“关连附属公司”定义

  相关建议:

  关连人士持有附属公司的股权门槛 ,由10%提高至30%。

  建议原因:

  当关连人士持股达30%或以上时,引发利益冲突的风险相对较高

  2.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

  相关建议:

  对于在日常业务中进行 、属收益类的持续关连交易,容许以公司收益或经审核财务报表中的其他财务指标的百分比 ,代替固定金额 ,来设定年度上限 。

  建议原因:

  企业业务规模、产品费用 及交易量可能迅速变化,固定的金额上限容易失效 。

  采用百分比方式赋予企业灵活度,制定更合理的交易上限。

  三是分拆上市 ,旨在提升效率,同时保留核心投资者保障,例如要求母公司在分拆后仍必须保留实质业务。

  1.简化分拆监管程序

  相关建议:

  为符合资格的发行人引入自行评估机制 。

  建议原因:

  风险较低的分拆个案 ,无需事先取得交易所批准。

  相关监管规定仍然适用。

  可提高企业规划分拆交易时的时间确定性 。

  联交所仍保留监督权力。

  2.加强信息披露

  相关建议:

  为分拆上市引入具体披露要求。

  建议原因:

  提升透明度,帮助投资者作出知情决定 。

  3.取消保证配额要求

  相关建议:

  删除保证母公司股东必须获得分拆公司的股份的权利。

  建议原因:

  执行起来较复杂,且未必能为股东带来实质利益 ,尤其是当分拆公司在香港以外的市场上市时。

  4.缩短上市后分拆暂止期

  相关建议:

  将母公司上市后不可提交分拆上市申请的限制期,由三年缩短至一年 。

  建议原因:

  有助企业更灵活地应对上市后的业务发展、战略调整及融资需要。

(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)